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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图书馆公共文化云 “古诗古韵 美好生活”2018音频作品征集活动

发布时间:2018-09-29 16:33





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化建设,提升首都图书馆公共文化云平台影响力,优化、整合文化共享工程数字资源服务,北京市共享工程分中心响应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号召,依托首都图书馆公共文化云启动实施2018年首都图书馆公共文化云“文化共享 美好生活”系列活动推广,面向北京市基层群众征集优秀作品,以“古诗古韵 美好生活”为主题进行音频作品征集,通过资源线上线下服务推广、群众原创作品征集等形式,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努力提升文化共享工程服务质量和效能。

 

一:作品征集要求:

征集主题:以“古诗古韵 美好生活”为主题,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文学经典,彰显文化自信。

征集对象:社会大众均可参加,重点征集视障人群作品。

征集内容:以诗歌朗诵的形式呈现音频作品。

1音频作品要求真人讲述,需要配带主题描述性文字或作品背后的故事,并填写《“文化共享 美好生活”群众原创作品登记表》(附件1),以文件的形式一同发送。

2音频作品应有简单的开场白(如问候、自我介绍等),注意礼貌和文明用语。原则上,作品应使用普通话录音,如对表现内容确有需要,可采用方言,但应尽量保证更多群众可以听懂。

3音频作品时长以3至5分钟为宜,可根据需要酌情增减。可以通过专业录音设备录音,也可以通过手机等进行录音;音频为mp3格式,立体声,比特率≥128kbps,音质好,无杂音;录音口齿清晰,表达清楚;录音可以配音乐和音效,渲染气氛,烘托主题。 

二: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

三:作品提交方式作品

可以通过邮件的形式,连同作品登记表,发送至官方邮箱:gxgc@clcn.net.cn 发送作品时需在邮件注明选送单位信息及作者信息等联系方式。

三:作品评审

评审方式:网络评审结合专家评审组评审

评审规则:网络评审初选+专家组评审意见,评出优秀入围作品

评审阶段:2018年11月21日—25日

四:作品推广

共享工程北京市分中心将对优秀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项,并将获奖优秀作品推选至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代表北京市参加全国作品评选。同时,优秀作品在北京市文化共享工程网站、首都图书馆公共文化云等相关渠道进行推广展示。

五:作品版权

1.作者填写作品登记表(附件1)时须提供真实个人信息,所提交作品必须由本人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并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全著作权,同时保证对提交作品所采用素材内容拥有完整的版权或已解决相关版权。所推荐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名称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个人或组织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推荐作品存在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纠纷或争议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资格并追回颁发的证书。如推荐作品违反上一条版权要求导致主办方使用推荐作品造成了对第三方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或任何其他合法权利的侵权,由作者个人或组织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若作者个人或组织因上述行为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作者个人或组织应予以全部赔偿。

3.所推荐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不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不能涉及和损害他人隐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主办方有权对所有报名作品进行筛选,违法、违规、不健康的作品将被取消活动资格剔除,同一条原创作品只能提交一次。

4.作品一经提交,即表示作品原创作者同意发表该作品,推荐作品一旦进入评选环节,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作者提交的所有作品不再退还,应自留作品底稿。为提高作品推广质量,主办者有权对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创作的版权归主办方所有。

5.所有推荐作品由共享工程北京市分中心等文化共享工程系统单位享有非专有使用权,可永久、无偿用于公益性文化服务。对于优秀作品,主办方有权收入文化共享工程数字资源库,并有权在相关媒体、出版物及展览、展示等宣传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6.凡提交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已同意并遵守上述要求。

作品登记表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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